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或种类有哪些?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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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4: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或种类有哪些?
答复: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无自住住房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规定情形的;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进行自住住房改造的;
(8)出境定居的;
(9)职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因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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