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或种类有哪些?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3 11:05 分享至:

  提议4: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或种类有哪些? 

  答复: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无自住住房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规定情形的;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进行自住住房改造的; 

  8)出境定居的; 

  9)职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因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