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笃行 奋楫争先】|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24 16:34 分享至:
  5月23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2023年第5次集中学习暨第5次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理论知识。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韦向东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学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安徽路径》署名文章,传达了《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厅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容。结合实际就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等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中心上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重要精神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带着信仰学,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细悟中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要求、找准调研方向、掌握方法要领,增强做好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进一步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意义,自觉担起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任务,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促进者、守护者。要认真落实好主题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要紧密结合中心职能定位和年度重点任务,推动主题教育在接诉即办、优化服务环境、“智慧公积金”建设、基层党建等方面取得实效,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对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积极作用,以更加坚实有效的举措推动我市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专职党务干部,各科室、旗区服务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编辑|王婧 

审核|王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