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16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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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
近期我中心发现部分缴存单位汇款后不及时前往公积金中心做汇缴业务,给职工正常办理业务造成影响。为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单位汇款成功后,请于三个工作日内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或通过单位网厅办理汇缴业务;
二、缴存单位经办人未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汇缴业务,我中心将通知缴存单位负责人及时办理;
三、经催缴后缴存单位经办人仍未及时办理汇缴业务,我中心将对缴存单位办理退款业务。
四、住房公积金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已正常运行,符合使用条件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厅方便快捷地办理汇缴业务,有效减少往返跑路时间。
请各缴存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按月办理汇缴业务。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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