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请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所需材料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2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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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单位缓缴/解除缓缴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
1.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工会同意该事项的决议或全体职工签字同意该事项的决议(红头文件形式);
2.《住房公积金缓缴、解除缓缴申请表》;
3.财务报表;
4.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
缴存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缴存单位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提供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证明材料(红头文件形式);
3.财务报表;
4.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
业务办理材料扫描件发至企业隶属网点经办人指定邮箱(各网点经办人联系方式表内含)
业务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
附: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企业申请缓缴、降低缴存比例各网点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