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处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一人多户的通知
鄂公中函〔2019〕15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数据结果显示,我市有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存在一人有多个正常缴存账户的现象。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要求,针对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时设立多个缴存账户的职工,我中心将做以下处理:
1.通知缴存职工所在单位经办人对其缴存账户进行核实,并前往我中心选择需要停缴的缴存账户办理相关手续。
2.在2019年9月30日前未完成相关事宜的,我中心将随机保留一人多户职工任意一个缴存账户,并将其余账户做封存处理。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