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高层次人才”安居暖城热点问答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1 09:07 分享至:

  本期热点解读: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响应我市人才新政2.0,全面实施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让高层次人才在暖城人留下来、家安下来、心暖起来。本期解答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热点问题。 

    

   

  如何界定我市“高层次人才”? 

  答: 

  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全职引进的A类顶尖人才、B类杰出人才、C类领军人才、D类拔尖人才、E类高级人才、F类优秀人才。 

  扫码了解《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惠民政策有哪些? 

  答: 

  01 

  提高贷款额度 

  在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A类、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贷款限额提高至当前贷款最高额度的 2倍,按当前家庭贷款最高额度计算,最高可贷200万元;E类、F类高层次人才贷款限额提高至当前贷款最高额度的1.5倍,按当前家庭贷款最高额度计算,最高可贷150万元。 

  02 

  降低贷款门槛 

  高层次人才贷款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的限制。 

  03 

  开通绿色通道 

  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一站式服务,高层次人才优先受理、随到随办,让高层次人才办理业务零等待、少跑腿。 

   

  “高层次人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 

  1.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抵押人夫妻双方)全部前往住房公积金各营业网点窗口,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贷款申请、不动产抵押手续的填写及贷款面签。 

  2.住房公积金中心开通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贷款审批(贷款初审→贷款复审→贷款批准)缩减至1个工作日。 

  3.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抵押,进行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或不动产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4.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担保补录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发放贷款。  

   

  “高层次人才”享有哪些住房公积金提取优惠政策?  

  答: 

  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到当前提取额度的1.5倍为37500元,三孩家庭的高层次人才,提取额度提高到当前提取额度的1.5倍为45000元;高层次人才全款购房3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高层次人才还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高层次人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答: 

  01 在鄂尔多斯市无自有住房租房提取 

  一是要开具有效期在1个月之内的无房证明(已婚提供夫妻双方无房证明,市本级、伊金霍洛旗缴存职工需开具市本级与伊金霍洛旗两地无房证明)(原件); 

  二是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未婚提供户口薄;离异提供离婚证、户口簿;三孩家庭提供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三是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四是提供提取人银行卡(工行 / 农行 / 中行 / 建行 / 交行 一 类储蓄卡)(原件)任意一张; 

  五是提供市人才主管部门出具的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02 在鄂尔多斯市全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一是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增值税发票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票据(原件); 

  二是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三是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四是提供提取人银行卡(工行 / 农行 / 中行 / 建行 / 交行 一 类储蓄卡)(原件)任意一张; 

  五是提供市人才主管部门出具的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03 在鄂尔多斯市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 

  一是需要提供《认购协议》及定金凭证、《委托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委托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原件); 

  二是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三是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四是提供提取人银行卡(工行 / 农行 / 中行 / 建行 / 交行 一 类储蓄卡)(原件)任意一张; 

  五是提供市人才主管部门出具的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有哪些?  

  答: 

  01 窗口办理 

  通过窗口办理此项业务,需要提取申请人符合条件后携带业务办理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各营业网点窗口提交申请,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业务办结。 

  02 线上办理 

  使用“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的,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切换至“首页”页面,点击“业务办理”按钮,继续点击“提取业务”按钮,再点击“ 无自住房且租房提取”“购买住房提取”按钮,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后,进行提交。 

  备注:缴存人还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蒙速办”APP提交业务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