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城·住小归】如何办理基数调整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1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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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柜台办理调整基数:单位经办人需到我中心各服务部柜台拷取单位人员基数调整的电子表格,填写完整后打印表格加盖单位印章,并携带电子版到柜台办理业务。缴存当月若是10人以内的缴存基数调整,单位经办人可以直接下载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打印加盖单位印章到柜台办理业务。
2、网上大厅办理基数调整:填写《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表格内容需机打,并加盖单位印章;在网上大厅【基数调整】个人账号处输入职工姓名或个人公积金账号检索,调整后个人缴存基数处输入新的基数,点击【录入清册】,可依次添加多个职工或批量导入,确认无误点击【完成办理】,上传相应的电子档案,点击【提交中心审批】。
3、缴存基数计算方法:
(1)单位缴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工资总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单位缴存比例
职工缴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工资总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职工缴存比例
(2)每月公积金缴额 = 单位缴额 + 职工缴额
(3)缴存基数最低1980元,最高32592元(每年核定一次)。
(4)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在5%-12%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