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5年第三期热点问题解答
问:无公积金贷款但给他人进行公积金贷款担保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无公积金贷款、给借款人进行公积金担保一次,且借款人公积金贷款无逾期、无法院冻结查封等前提下,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问:线上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被退回的原因是什么?
答:当缴存职工在线上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时,因缺少提取材料;银行卡号或开户行录错、选错;购房提取时选择的购房类型不正确;购房提取时上传的房本或合同有缺页;购房提取时选择的提取人类型不正确;无房租房自住提取缺少证件、无房证明;离职提取不满6个月;提前退休缺少退休证或退休文件等原因被退回,退回时,中心会以短信方式告知提取人。
温馨提示:如若没有收到退回短信或者提取资金没有到账且已经超过提取公积金业务审批时限(审批时限:自申请业务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请拨打业务科室电话咨询详情。(0477-8588153 0477-12329)
问:购买自住住房的,同一套住房在提取有效期限内可多次提取吗?
答:可以。购买自住住房的,同一套住房在提取有效期限内可多次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即可。同时,父母与子女购买房屋可互相申请提取对方住房公积金。
提取的有效期限指:自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款发票日期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之日止,高层(6层以上)住宅不超过3年,多层(6层以下含6层)住宅不超过2年;购买存量二手交易自住住房的,提取申请的有效期限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之日起1年内。
问:装修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目前暂不支持以装修房子为条件提取公积金。
问:购买商铺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目前暂不支持以购买商铺为条件提取公积金。
问:无房租房自住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可在哪些渠道办理?
答:所需材料:
1、提供截至申请提取公积金之日起近一个月内,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已婚须提供夫妻双方的)(温馨提示:在市(市级、康巴什)和伊金霍洛旗缴纳公积金的职工需同时提供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其他旗区缴存职工去各旗区对应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即可);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已婚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未婚须提供户口簿原件;离异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二孩家庭提供所有家庭成员同一户籍户口簿(原件);
4、提取人本人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银行卡原件。
办理渠道:可通过线上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蒙速办APP及线下各服务网点柜台办理。
问:偿还异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提取。
问:在线上办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需要上传征信报告吗?
答:如果在蒙速办APP办理,需要上传明细版征信报告(线下银行打印)和征信授权书(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下载);如果在“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办理,无需上传纸质版征信授权书和征信报告,通过电子签章即可获得征信授权调取征信报告。
问:提取公积金是否可以代办?
答:除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提取和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公积金外,其他支取可以委托代办,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配偶代办: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及提取所需材料原件;
2.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原件(可从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加盖提取人缴存单位公章、双方签字按手印)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办理公证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提取所需材料原件。
问:如何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答:在鄂尔多斯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本市购房提取条件的缴存人,需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并携带身份证等证件到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业务,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划转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10个工作日内携带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公积金中心窗口进行信息补录。
问:购买二手住房能否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答:不能。目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暂不包含二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