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持续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 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督导检查重点工作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14 15:25 分享至:

  为持续深入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落实好我市“三个四”目标任务、市委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部署,4月10日至11日,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韦向东带队深入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就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基层党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导。

 

  调研督导组通过走访、座谈、个别了解,对各旗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基层党建。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职工思想认识;要把党建引领作为抓手,构筑“党建+业务”新格局;要高质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以良好作风保证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二是加强政策落实。要不折不扣落实好新青年、新市民、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无房提取和贷款等十项惠民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三是加强风险管控。要有效管控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风险,保持良好势头,确保资金运营安全;要多措并举,堵塞监管漏洞。四是加强数据治理。要不断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充分激活公积金数据价值,全面提升公积金数据管理水平。五是加强资产管理。要进一步明晰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过紧日子,有效释放资产价值,厉行节约,严防铺张浪费。六是加强队伍建设。要强化理想信念,夯实思想根基;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增强素质素养和工作实效;要开展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要加强人员管理,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服从管理等行为。
 
编辑|王婧
审核|王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