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贷科 发布时间:2026-05-09 09:20 分享至:

  一、事项名称:按月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定办结时限:即时 

  三、承诺办结时限即时 

  四、收费标准无收费 

  五、收费依据 

  六、事项类型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账户未被法院冻结、当前无逾期的,可申请使用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对冲还贷。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他人公积金贷款当前有逾期,不可使用自己的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材料】 

  1.使用借款人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按月对冲还贷

  1)借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使用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按月对冲还贷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余额按月对冲还贷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温馨提示】  

  贷款按月对冲扣款方式为“差额扣款”,若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则进行正常扣款;若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不足以按月足额还款,则按照“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银行卡账户”顺序扣款。

  借款人应及时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情况,如发生逾期由借款人承担贷款逾期的相关责任。 

  七、办理流程图 

   

   

  、办理地点和办理渠道 

  1.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部窗口办理;

 

  2.手机APP:“手机公积金”、“蒙速办”; 

  3.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 

  九、咨询方式 

  电话:047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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