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20 09:08 分享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承诺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提取申请人(含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购房发票原件。
3.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提取申请人Ⅰ类借记卡原件
5.提取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