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的公告
全市各房地产开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近段时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受理中,发现个别开发商抬高商品房单价,编造流水,利用补充协议等手段,达到降低房屋首付金额,甚至“零首付”的目的。
违法违规操作如下:
一是缴存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贷款职工面签合同以及贷款合同单价进行抬高,造成房屋总价远高于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同类、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开发商在收到公积金中心放款后通过提供一份补充协议给贷款职工,将贷款房屋总价与实际房屋成交总价的差额退还给职工,导致首付金额降低。同时还可以在贷款发放后提取首付金额,更甚者达到“零首付”。二是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缴存职工和开发商以虚假手段签订购房合同,待公积金提取成功后,再将购房合同撤销。
以上骗提骗贷行为,严重破坏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资金安全带来巨大风险。
我中心将把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作为我市住房公积金行业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有力抓手,保障住房公积金平稳健康运行。奉劝我市个别不法房地产开发单位不要顶风作案,以此带来的后果由房地产开发单位和缴存职工共同承担。出现违法违规情况我中心将依法解除与该开发企业单位楼盘贷款合作协议,并将会同市住建局房地产监管部门一同督查。同时将贷款职工违法违规行为报市金融监管局。情节特别恶劣或继续作案的我中心将相关线索移送市公安经侦部门。
设置群众举报热线。热线电话为:0477-12329 0477-8189622(稽核和风险防控科)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