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单位版网厅自主开户)
办理材料: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
2. 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住房公积金新增人员清册》(原件)1份,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新增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电子版照片(1份);
5.《住房公积金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使用授权书》(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手章;
6.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 社保缴款凭证及人员明细(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适用于除国企、央企外的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所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有义务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准确的单位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等情况。)(原件);
8. 缴款票据(出款单原件或复印件)。
缴存必须使用单位对公账户转账,优先选择同行的收款账户。
收款账户名称: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①.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滨河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152417358662
②.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伊金霍洛西街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0612081909200005111
③.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乌兰木伦街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15001686647052502001
④.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05365101040022324
⑤.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156179201018010017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