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二、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三、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申请材料:
提取人与原单位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后在我中心未接续缴存的,且无贷款、无担保、无冻结,可申请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该账户。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和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银行卡(工行 / 农行 / 中行 / 建行 / 交行 一 类储蓄卡)(原件)。
【委托办理】:
1.配偶代办: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及上述所需材料(原件);
六、办理流程图:
七、办理地点:
1.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所属服务部窗口办理;
2.提取人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窗口办理。
八、咨询方式:
上一篇 |
住房公积金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
下一篇 |
住房公积金职工离、退休销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