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高层次人才贷款申请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高层次人才贷款申请
二、事项类型: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期房)、购买存量房(现房)自住住房贷款、购买二手房自住住房贷款。
三、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四、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不包括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手续时间)
五、收费标准:无收费
六、收费依据:无
七、事项类型及申请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英才兴蒙”工程一至四类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限额提高到当前贷款最高额度的2倍;E类和F类高层次人才、“英才兴蒙”工程五至六类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限额提高到当前贷款最高额度的1.5倍;
2.在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3.在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
4.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异地);
5.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6.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贷款申请的有效期限自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日期起,至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止,不超过5年;
7.同意按照规定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办理材料】
1.属于“英才兴蒙”工程类人才需提供人才证明材料;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经我市人才主管部门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或人才码(原件);
2.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购房款票据(原件);
不动产中心和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原件)(打印起30日之内) ;
4.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
5.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 ;
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原件);
7.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本人柜台授权调取);
8.《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证明》(原件)(鄂尔多斯市辖区内购房,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供);
9.借款申请人一类储蓄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任意一张)(原件);
10.鄂尔多斯市我要办理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一次办”申请书(原件)。
11.办理贷款其他另需提供的补充材料(原件)。
【温馨提示】
1.高层次人才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到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窗口办理。
2.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时限(3个工作日),不在公积金办理贷款的时限范围内。
3.抵押房屋有共同产权人的,需共同产权人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与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抵押手续。
4.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经借款申请人授权查询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公积金中心信用档案,采集借款人及其配偶近两年(含)内无5期以上不良贷款记录(不含卡费、年费)。
5.鄂尔多斯市我要办理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一次办”申请书在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借款申请人需先从官方网站下载申请书后,加盖开发商公章、法人章,携带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二)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英才兴蒙”工程一至四类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限额提高到当前贷款最高额度的2倍;E类和F类高层次人才、“英才兴蒙”工程五至六类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限额提高到当前贷款最高额度的1.5倍;
2.在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3.在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
4.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异地);
5.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6.购买存量交易自住住房的,贷款申请的有效期限为自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
7.同意按照规定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办理材料】
1.属于“英才兴蒙”工程类人才需提供人才证明材料;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经我市人才主管部门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或人才码(原件);
2.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购房款凭证或契税完税凭证、增值税发票(原件);
4.不动产中心和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原件)(打印之日起30日之内) ;
5.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
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 ;
7.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判决书/丧偶证明)(原件);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本人柜台授权调取);
9.《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证明》(原件)(鄂尔多斯市辖区内购房,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供);
10.借款申请人一类储蓄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任意一张)(原件);
11.办理贷款其他另需提供的补充材料(原件)。
【温馨提示】
1.高层次人才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到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窗口办理。
2.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时限(3个工作日),不在公积金办理贷款的时限范围内。
3.抵押房屋有共同产权人的,需共同产权人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与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抵押手续。
4.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经借款申请人授权查询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公积金中心信用档案,采集借款人及其配偶近两年(含)内无5期以上不良贷款记录(不含卡费、年费)。
5.鄂尔多斯市我要办理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一次办”申请书在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借款申请人需先从官方网站下载申请书后,加盖开发商公章、法人章,携带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三)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英才兴蒙”工程一至四类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限额提高到当前贷款最高额度的2倍;E类和F类高层次人才、“英才兴蒙”工程五至六类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限额提高到当前贷款最高额度的1.5倍;
2.在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3.在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
4.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异地);
5.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6.购买二手交易自住住房的,贷款申请的有效期限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
7.同意按照规定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办理材料】
1.属于“英才兴蒙”工程类人才需提供人才证明材料;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经我市人才主管部门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或人才码(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增值税发票(原件) ;
4.不动产中心和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原件)(打印之日起30日之内) ;
5.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
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 ;
7.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判决书/丧偶证明)(原件) ;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本人柜台授权调取);
9.《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证明》(原件)(鄂尔多斯市辖区内购房,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供);
10.借款申请人一类储蓄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任意一张)(原件) ;
11.评估报告(经借款申请人授权公积金中心出具)(原件);
12.办理贷款其他另需提供的补充材料(原件)。
【温馨提示】
1.高层次人才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到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窗口办理。
2.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时限(3个工作日),不在公积金办理贷款的时限范围内。
3.抵押房屋有共同产权人的,需共同产权人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与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抵押手续。
4.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经借款申请人授权查询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公积金中心信用档案,采集借款人及其配偶近两年(含)内无5期以上不良贷款记录(不含卡费、年费)。
5.鄂尔多斯市我要办理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一次办”申请书在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借款申请人需先从官方网站下载申请书后,加盖开发商公章、法人章,携带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八、办理形式和办理地点: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部窗口办理
九、咨询方式:
电话:0477-12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