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20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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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单位依法设立。
2.单位尚未在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3.单位性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
申请材料:
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照: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4)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5)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2.专管员办理该业务的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专管员证原件;职工个人办理个人账户设立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单位开户)申请表》原件。
4.《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登记(开户)清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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