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补缴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20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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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3.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补缴计划书》原件及相关说明原件。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专管员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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