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提取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提取
二、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三、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申请材料:
(一)购房提取
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③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④不动产权证书、5年之内的购房款增值税发票或5年内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票据(原件);
⑤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2.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③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④准购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协议)、不动产权证书、5年内的购房款发票(凭证)(原件);
⑤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3.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③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④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不动产权证书、5年内的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⑤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4.购买公有住房提取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③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④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协议)、不动产权证书、5年内的购房款发票(凭证)(原件);
⑤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5.购买拍卖住房提取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③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④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5年内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⑤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增值税发票(过户后5年之内)(原件);
5.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1.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建造自住住房支出,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③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④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合同(协议)、1年内的建房款发票(原件);
⑤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2.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翻建自住住房支出,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③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④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工程施工合同(协议)、1年内的翻建费用发票(凭证)(原件);
⑤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四)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大修自住住房支出,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4.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工程施工合同(协议)、1年内的大修费用发票(凭证)(原件);
5.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1.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主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③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④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⑤借款合同、近1年内的还款证明(原件);
⑥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2.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主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③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④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⑤借款合同、近1年内的还款证明(原件);
⑥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六)无房缴存人租房自住提取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无贷款、无冻结、无自住住房且租房住的,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可按月、按季度、按年提取,全年不超过12次,每户家庭年支取金额上限为25000元,高层次人才、“英才兴蒙”工程人才、新市民、青年人、二孩及以上家庭年提取金额上限为35000元。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可上浮提取额度情形的,不重复累加计算;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未婚提供户口簿;离异提供离婚证、户口簿;
3.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4.高层次人才提取提供市人才主管部门出具的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5.“英才兴蒙”工程人才提取提供人才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6.新市民提供户口簿;
7.二孩及以上家庭提供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改造加装电梯每户家庭实际分担的出资额,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或者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出具的资金分担证明、1年内的资金缴纳凭证(原件);
5.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进行自住住房改造提取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自住住房改造实际支出额。缴存人家庭因多套自住住房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的,只能就其中1套自住住房改造发生费用申请一次提取。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同意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文件、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1年内的有效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5.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九)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缴存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所购房屋为鄂尔多斯市新建商品住房,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不超过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3.《商品住房认购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4.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1.提取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并携带《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到公积金中心柜台申请。
2.公积金柜台业务人员现场审核提取资格。
3.审核通过后,与提取人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授权承诺书》,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并将提取资金转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4.提取人在收到资金结算信息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在有效期(10个工作日)内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网签备案合同。
5.网签备案合同办理完成后,提取人携带网签备案合同到公积金中心完成信息补录手续。
温馨提示:
该业务需提取人本人持身份证明到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或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提取人如为多人,应一次性共同提交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被解除或者被确认无效后,即未发生真实有效的购房消费行为,缴存人及配偶、房地产开发企业须配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缴存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原路径退回住房公积金账户。
(十)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且无贷款、无担保、无冻结,可由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账户。
1.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2.医学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因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原件);
3.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4.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十一)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
灵缴人员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缴存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在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累计(一个自然年度内)为患者支付的医药费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的或医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疾病范围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承担自费部分,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有效期为一年,自医院开具的结算费用票据日期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之日止,一年提取1次。
医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疾病(28种)范围是指:“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红斑狼疮症、尿毒症期、血液透析、白血病、脑出血和脑梗塞并发后遗症、糖尿病伴有并发症、股骨头坏死症、传染性肝病、肝硬化、精神类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多发性硬化、戈谢病、特发性肺纤维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干燥综合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肺泡蛋白沉积症、重症肌无力、肺动脉高压、布氏杆菌病、视神经脊髓炎”,具体以《鄂尔多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为准。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3.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原件);
4.当年的医药费专用发票(原件);
5.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十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
灵缴人员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缴存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因遇到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包括火灾、水灾、地震等)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有效期为1年,自突发事件发生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之日止,一年提取1次。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3.突发事件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4.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十三)缴纳物业费、采暖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房契税提取
1.缴纳物业费提取
职工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在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有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两套房屋物业费,提取的有效期限自物业费开票之日起1年内(从2025-2026缴费年度开始执行),合计提取金额以物业费发票金额为准,每套房屋年提取上限为4000元,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③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④《不动产权证书》或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⑤自住住房1年以内的物业费发票。
2.缴纳采暖费提取
职工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在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有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两套房屋采暖费,提取的有效期限自采暖费开票之日起1年内(从2025-2026采暖年度开始执行),合计提取金额以采暖费发票金额为准,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③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④《不动产权证书》或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⑤自住住房1年以内的采暖费发票。
3.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
职工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在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有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的有效期限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票之日起5年内,提取金额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票据金额为准,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③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④《不动产权证书》或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⑤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5年以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票据。
⑥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4.缴纳购房契税
职工非销户提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冻结,在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有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提取的有效期限自购房契税完税证明开具之日起5年内,提取金额以契税完税证明金额为准,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契税支出,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00元(百元取整)。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③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一类储蓄卡)(原件);
④《不动产权证书》或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⑤税务部门出具的5年以内的契税完税证明。
⑥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温馨提醒】:(适用于(一)至(九)、(十三))
1.缴存人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的,在提取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2.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本地政策,其中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应当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3.办理无房缴存人租房自住提取时,市本级、伊金霍洛旗缴存职工需查询市本级与伊金霍洛旗两地无房证明。
六、办理流程图:
七、办理地点和办理渠道:
1.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部窗口办理;
2.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
3.手机APP:“手机公积金”、“蒙速办”。
八、咨询方式:
电话:0477-12329
